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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看了一本書,書名叫(妳離開 以後)它是說一個父親在太太死後帶一個三歲女兒如何重生。其實它是(陪妳到最後)的續集,作者是荷蘭人。
一個事業有成的男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他深愛的女人,結婚之後也生了一個金髮碧眼的女兒,看是幸福美滿的生活可是這男人因為深愛著老婆,在他雙重個性下無法自拔的重複著外遇,他太怕失去深愛太太的那種感覺,所以一直在外面捻花惹草,發展地下情來消減失去對太太那份深深的愛。
當太太知道先生的行為後雖然也生氣,但是了解到先生無損對她和家庭的愛時也原諒先生,這時太太罹患癌症,當先生的雖然很痛苦,但是還是不改捻花惹草,地下情的習慣,太太也理解,一直到癌症末期太太自己選擇了還沒有死以前先辦了一個活人的告別式,熱熱鬧鬧該說的說但是也哀傷的告別派對,最後自己也選擇好死亡的時間。
在辦完喪事後都沒有太多的悲傷,日子照過女人更多一個換一個,甚至於一夜情,桃莉羊一號二號一直下去,誰是誰都不知道,甚至於嗑藥,喝酒爛醉的讓人覺得他不是在悲傷的過日子,卻是頹廢的日子一直到大家看不下去,有人還等待著他的愛,這時他才發現他答應太太要好好的照顧她的女兒都沒做到意然決然就帶著女兒離開燈紅酒綠,五光十色的阿姆斯特丹到澳洲去從新開始彌補對太太的承諾,好好照顧妳的女兒。
當他從新面對一個三歲小女生,一輛破舊的露營車和沒有女人的日子,為了就是要和女兒走過媽媽曾經走過的路,一路辛苦和被女兒的磨練最後終於釋放了悲傷,也了解到自己所害怕失去的愛可以從新找回來。
雖然我去過荷蘭也去過紅燈區,從這書中我才知道荷蘭人對性的開放與對愛的關係可以區分到這樣的程度,一般以我們的了解認知通通把性愛攪再一起了,而且也造就了很多悲劇和不幸,原來這是可以做為兩回事,不但如此連在醫生許可之下死亡也可以自己選擇,這樣的話可以在時間內做好準備也可以做完想做的事,很通人情的事為什麼我們不行,什麼時候才能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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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ma12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