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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在花蓮玩的很開心,第一次坐花東普悠瑪號火車,晚上7:30回到內湖順道去大嫂朋友的聚會,所以人我也認識,嫂打電話告訴大伯,我們會晚點回家結果被凶,十點回程我堅持坐計程車去車站,在半路上我忍不住開始哭打電話告訴老公我要回家,老公問我為什麼,我說大哥凶嫂讓我感覺受辱,我要坐夜車馬上回家,嫂說不行沒有車又危險,我又馬上打電話叫女兒來林囗接我,她男友有喝酒所以2人馬上叫計程車到林口等我收行李,在嫂家己快12奌,我用最大的吼聲說(陳賡中以後我不來你家了)㐧3聲幾乎是尖叫的,我一發病什麼都控制不了,沮喪到要死都有可能,,上個廁所無法把褲子拉上我就大哭,整個人僵住無法動彈o第二天星期天早上洗澡後還是無法自己穿衣服,女兒和嫂嚇壞了,我還是堅持回家,所以対好多人爽約,女兒和嫂送我到高鐵站裡面,回到家我要老公好好向他哥算帳也好好揍他一拳我才甘心,嫂說他也嚇到不曉得會那麼嚴重。好不容易3天那麼快樂他只花3秒鐘就把我打回到重病時一樣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我還要用好多時間和好多的藥才能回到之前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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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ma12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